历史上把公元265年至317年的这一时期,称之为“西晋”。西晋可以说是一个由“治”而“乱”,旧道德崩溃的时代。在西晋政治分裂、政权交替更迭的历史时期,政治的约束力的宽松,为学术思想的繁荣流出空间,促进了人们思考力的觉醒,而此时书法与文学却空前的繁荣,似乎比之前更见进步了。
一、西晋士人所处环境与生存状态
西晋算是一个长期乱世后的短暂稳定时期。东汉末年的长期动荡、军阀的连年混战、瘟疫的恣意肆虐让西晋文人意识到生命的瞬忽即逝;曹丕的受禅即位与司马氏的血腥杀戮又让西晋文人感到了名教的虚伪和道德的不可依恃。
我们从司马氏政权本身看,他一面举起屠刀,杀害阻止他们夺权的敌对力量和无辜士人,;另一方面,高举“名教”大旗,标榜“忠孝”治天下。这种矛盾的行为不仅使他们的自身显得虚伪,更使大多士人举措失准,行无所向。晋武帝灭吴之后,荒于政事,生活糜烂,全国处处竞相斗富,生活豪奢。此时北方的异族窥视中原,并随时逐鹿中原大地。晋武帝死后,接连不断的出现人祸,外戚杨氏专权,皇后贾氏乱政,八王之乱、异族入侵,直至西晋政权垮台落幕。
西晋时期,玄学出现了空前繁荣。文人面对生死无常,吉凶难卜的社会现实,无奈的只能收回志向,开始关注自己及个人存在的价值。用李泽厚的话就是:“人对自己的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他们躲进云雾缭绕的“玄学”中漫无边际的“清谈”,成为一种潮流。玄学变成了士林普遍的生活态度。唐朝史学家曾这样论当时社会之风:“风俗淫僻,耻尚失所,学者以《老》《庄》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荡为辩而贱名检,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狭节信,进仕者以苟得为贵而鄙居正,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
这是西晋士林的真实写照,他们表现出异常的敏感和焦虑,因为生存在封建秩序动荡之时,他们纵情生活之乐,求田问舍,游水玩山;他们眷念人生,采药炼丹;他们再为自己的生活寻找精神寄托,谈玄理,放达人生;他们使用各种方式——文辞、琴棋、书画来展现自我人格和风度的释放。封建社会史学家视之为“风俗淫僻,耻上失所”,李泽厚曾这样说:“正是在这种基础上与颂功德,讲实用的两汉经学、文艺相区别,一种真正思辨的、理性的“纯”哲学诞生了;一种真正抒情的、感性的“纯”文艺产生了。这二者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飞跃”。这种被成为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新思潮,既表现出人的觉醒,也可以说是这种觉醒推动了文艺新思潮的向前迈进。此社会状况与士人心态,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书法的发展,因书法作为一种表情达意的方式,比一般地为文作诗更直接,也更玄远。
二、西晋士人书创意识
西晋时期在书家在书法创作上多有成就。尤其朝廷也设立书博士,设弟子员,教习书法,以钟繇、胡昭二人书法为标准。倡导行书、草书、真书,这一举措更是成为许多文人书法创作的驱动力。西晋书法直承汉魏遗风,为东晋行书、草书的进一步成熟和高潮的到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三国、魏之书坛相比,西晋的书法所呈现的特点如下:
一是书法更见氏族特色。三国、魏虽已显露书法家传的端倪,西晋则更明显。卫氏家族有卫觊、卫瓘、卫恒等。索氏家族有索靖、索紒、索永等。陆氏家族有陆机、陆云等。这种家族书风的遗传还表现在“法”的承继上。如钟会不但承继其父善书之名,而且继承了其父的书风。萧衍有《观钟繇书法十二意》,在评钟会书法时就说:“钟会书有十二意,意外奇妙。”
二是书家修养全面化。汉书家如蔡邕的修养,但此境况并不普遍。三国、魏至西晋,几乎所有书家具有兼通之能。杜预不仅被称为“武库”,且是著名的经学家、史学家、文学家。张华是当时的文坛盟主,《书断》说他“博涉群书盈万余卷,高才达识,天文数术,无所不精”。陆机兄弟的文学成就、史学成就是众所周知的。书家素养的全面化,是西晋名士普爱书法,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书法艺术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对书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是书家书创意识多元化。汉代书体主要是隶书和章草,三国真书渐见成熟。西晋则真、草、隶、行全面流行,而且还出现了这样的壮观景象:草书有章草、行草、近狂草,隶书出现草隶、散隶、八分等、也就是说某一字体,书家尽量探索运用其他书体的技法和体式,创造自己的“新体”。这样,一体涵众体,一家兼数家,互相渗透相容,使书风呈现多样性。这种真中含隶、隶中有草、草中有随行、行中见楷的情景,与三国时期真书略带隶意的性质是不同的,三国是新变中存有汉迹,而西晋书家是在各体已经成熟后,努力创造一体中包蕴各体长处的“己体”!这是西晋书家自觉追求书法胜境的独创,也是书法向前迈进的重要原因。
三、书论对士人书风形成的深化
西晋书论完整地流传至今的很多,出现了许多新思想和新范畴,说他们比前人有很大的进步一点不为过。主要有如下几点:
(1)对之前书法渊源的认识。西晋著名辞赋家、诗人成公绥所作的赋体《隶书体》不仅阐释了文字起源与书体演变,而且提出了“心”、“手”、“意”、“象”、“行”等书学概念。著名书家卫恒作《四体书势》通过对四种字体的系统分析,全面阐述了文字自仓颉所创至西晋时期的演变情况,并对规律性方面作深刻的剖析,尤其是阐明了在“省改”简化的大势中未改其形的本质特征。
(2)对书法的创作意识更加深入。成公绥不但论述了隶书的创作,尤其提出的“分白布黑,棋布星列”之书理,被清代书法大家邓石如提炼成“计白以当黑”,成了书体结构和作品章法最重要的法则,影响甚远。卫恒则是明确地提出了“体象”、“类物”的美学范畴,其理论品位当然比钟繇提出过“每见万类,皆画象之”的观点要高一些。
(3)将书法之美拟人化。西晋书法的“神韵”,往往以拟人化的生命情态语言描述转译,如“筋骨”、“ 血肉”等,这些均是整体性的,它们是建构生命整体的内在因素。书法在西晋不仅文人创造美妙的文字形式,而是更多的表现自我心性与人格。不论《隶书体》,还是《四体书势》,描述前人书迹字态,多用动态的喻象,尤为称道的是人的活动姿态与情感状态作为书法的喻象出现,表现出书论家们以人格之美去观书法之韵。比三国时的“肥”、“瘦”等简单概念更具体。
(4)提出书法“道”的观念。两汉书法逐渐从实用中解脱出来,书法本身也由书工转向文人,书法与 “道”的关系在三国尚未引起注意。西晋书法与文人精神乐园的进一步结合提升了汉中叶以来的书法品格。西晋的书论中则多次提到书法要“守道”、遵则,尽管他们所论还不很明晰,但已经将书法由小技向大道上提升,不得不说这是个深刻且高远之见。
西晋虽然历史较短,且国家处于乱世,但此时的书法诸体并行,隶、行、真、草、章都获得了相应的发展。在书论方面,西晋更是一个过渡、承接的时期,上接东汉书论的余续,下启南北朝书学理论的第二高峰,以别样的理论形式为东晋和南北朝的书论探讨,奏响前奏。